2025年9月19日,山东省财政厅、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,发布《关于确认山东省红十字会等群众团体2025年度—2027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》(鲁财税〔2025〕12号),确认了济宁市域内济宁市红十字会机关、济宁市任城区红十字会机关、济宁市兖州区红十字会、微山县红十字会机关、金乡县红十字会机关、汶上县红十字会、泗水县红十字会机关、曲阜市红十字会共8家单位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。
详情请查核山东省财政厅网站:http://czt.shandong.gov.cn/art/2025/9/19/art_10559_10327553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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